普通专升本生在本科院校的学习时间比较少,只有两年的时间,也很少有同学需要休学。但是这种情况是确实存在的,所以院校也有相关的管理章程。下面就介绍广东普通专升本考上本科后休学的相关规定!
以一些院校为例:
一、能休学吗?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休学:
(一)因伤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因事需停课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三)因特殊原因,二级学院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四)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休学并获学校批准的。
学生休学原则上应由本人申请(因病休学需附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注明休学起止时间),经学工处审批,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休学以学年为单位,一般以一年为限(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 2 学年),累计不得超过 2 学年。凡休学一年者,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学期结束前开始休学者,该学期按休学计算。
休学学生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休学手续后应当离校。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不得提前复学。
二、能保留学籍吗?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保留学籍:
(一)学生因创业等原因中断学习的,本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学工处审批,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保留学籍两年;
(二)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申请保留学籍至正常毕业学期后 2 年。
三、保留学籍要注意什么?
保留学籍期满后未回校注册的,终止其学籍,不得申请复学,作退学处理。保留学籍学生不享受在校生的有关待遇。
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应当在学校居住,不具有参加课程学习、考核等活动的资格。
学校不对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发生的事故负责,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核,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受开除学籍、退学(含自动退学)处理或转入其他院校者,从学校发文或批准之日起,终止其学籍,不得再申请复学。
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定期进行在校生学籍清理,并将有关情况向教务部门和二级学院通报。
四、如何复学?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初,向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并按以下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一)因病休学期满,应同时提交医院出具的健康恢复诊断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学工处审批,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学。凡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伪造医院诊断证明者取消学籍;
(二)其他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申请复学,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学工处审批,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三)复学学生一般转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若复学时,原专业下一年级没有招生,则由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修读相近专业建议,报学工处审核,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四)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对其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