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艺术鉴赏的性质
艺术鉴赏是一种以艺术作品为对象、以受众为主体的欣赏活动,是接受者在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对美术作品的价值、属性的主动选择、吸纳和扬弃。它是一种积极能动的再创造活动。具体表现在:
第一,艺术作品必须经过鉴赏主体的审美再创造活动,才能真正实现其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
第二,鉴赏主体对艺术作品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而是积极能动的再创造;
第三,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艺术鉴赏同艺术创作一样,也是人类自身主体力量在审美活动中的自我肯定与自我实现。
五、艺术鉴赏的主体能动性
对艺术作品审美娱乐属性的享用。对艺术作品审美认知属性的认知。对艺术作品文化价值的阐释。 对艺术作品形象或意境的再创造。
六、审美期待
审美期待是艺术鉴赏的准备阶段,指接受主体在欣赏之前或欣赏过程之中,心理上往往会有一个既成的结构图式,它使接受者具有审美需求,并希冀在欣赏中得到满足。审美期待可分为形式期待、意象期待和意蕴期待。
形式期待指形式鉴赏者由于艺术作品的类型或形式特征而引发的期待指向;
意象期待指接受者由于作品中特定的意象或形象而引发的期待指向;
意蕴期待指接受者由于作品呈现的深层的审美意蕴、人生哲理和情感境界而引发的审美期待指向。
七、审美效应。审美效应主要表现为共鸣、净化和领悟。
共鸣。共鸣是指在鉴赏过程中,接受者为作品中的思想情感、理想愿望及人物命运所打动,从而形成的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状态。不同时代、阶级、民族的鉴赏者,在鉴赏同一部作品中,可能会产生相同或相近的审美感受,也可称作共鸣。
净化。净化是指接受者通过对艺术作品的鉴赏和共鸣的产生,使情感得到陶冶、精神得到调节、人格得到提升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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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悟。领悟是指接受者在鉴赏艺术作品时,由此引发的对于世界奥秘的洞悉、人生真谛的彻悟以及精神境界的升华。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美效应。